宣传〔2022〕1号
各部门单位:
为充分展示我校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精神风貌,广泛宣传好人好事,营造学习模范、崇尚模范、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,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中央文明办、自治区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“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”活动的有关要求,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标准
“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”事迹类别为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5类,“中国好人”要在这五方面有突出表现,事迹真实感人,身边群众认可度高,促进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,传递社会正能量。
(一)助人为乐: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,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、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;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,努力帮助排忧解难;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。
(二)见义勇为:在国家和集体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,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;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,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;在抢险救灾中,奋力排除险情,保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。
(三)诚实守信: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,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,享有高度信誉;在人际交往中,真诚待人,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。
(四)敬业奉献: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刻苦钻研,勇于创新,在提高服务质量、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;干一行、爱一行,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;恪守职业规范,办事公道、服务优质,赢得群众广泛好评。
(五)孝老爱亲: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,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;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等困难情况下,做到不离不弃、守护相助、患难与共,事迹感人,群众颂扬。
二、报送要求
(一)推荐材料应确保内容属实,推荐人无违法犯罪行为,并且在市级以上媒体有过宣传报道。报送案例模板及注意事项见附件。
(二)已入选“中国好人榜”,已获“全国道德模范”称号或已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,不再推荐为“中国好人”。
(三)各部门单位可于每月月底前将事迹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(电子邮箱xcb@guat.edu.cn,邮件主题注明“身边好人”推荐)。
三、组织点赞评议
中国文明网每月发布“中国好人”点赞活动。请各单位积极转发链接并组织广大师生学习相关事迹,线上为“中国好人”点赞,让广大师生在推荐评选中受教育受激励。
中国文明网专题网址为http://www.wenming.cn/sbhr_pd/。
四、加强学习宣传
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“中国好人”先进事迹,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教育实践活动,切实发挥“中国好人”的激励、引导和示范作用,推动各行业好人好事不断涌现,在全校形成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、德行天下的浓厚社会氛围。
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,电话:2253016。
党委宣传部
2022年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