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年)》精神,持续深入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,积极展现新时代广西教育工作者和青年学子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“园丁杯”广西教育系统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的通知》要求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花开八桂石榴红 师生翰墨铸同心
二、活动组织
主办单位: 自治区教育厅
承办单位: 南宁师范大学
三、参加对象
(一)大学组:全体在校学生(含本科生、专科生、研究生)。
(二)教工组:全体教职员工。
四、内容要求
作品内容应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,弘扬中华美育精神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展现广大师生对伟大祖国、中华民族、中华文化、中国共产党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。可紧扣主题选择古今优秀诗文进行书写,亦可自撰书写内容,文白均可,诗、词、曲、赋、联等体裁不限。书写非自撰内容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,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,同时应在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篇名,并附作品释文。书写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,坚决抵制调侃崇高、扭曲经典、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。
五、形式要求
(一)书法作品尺寸在6尺整张以内,且不得小于4尺对开,一律为竖式书写,书体不限。
(二)每位作者限投印屏1件(题签、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,含印蜕8-10方,边款不少于3枚)。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(138cm×35cm)。
(三)所有作品请勿托裱,作品尺寸、形制不符合规定的,不予参展。
六、活动安排
(一)作品创作和征集阶段(即日起—2026年9月)。
各部门按照活动主题,引导师生积极开展作品创作。每人投稿作品限1件,作品落款姓名须与《“园丁杯”广西教育系统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信息登记表》(见附件1)信息保持一致。作品原件背面右下方须用铅笔正楷标注:作者真实姓名、学校名称、参赛组别、联系电话。
(二)作品评审和展览阶段(2026年10月—2026年12月)。
我校将集中报送参展作品至自治区教育厅,专家对符合参展条件的书法篆刻作品进行评审,并择期在南宁师范大学(武鸣校区)举办展览、出版作品集。
七、作品报送要求
(一)报送材料如下:
1.作品原件(由于作品的特殊性,为防止邮寄途中损坏,作品需自行做好防护包装,便于邮寄)。
2.“园丁杯”广西教育系统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信息登记表(附件1)。
3.“园丁杯”广西教育系统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报送汇总表(附件2)。
4.以“部门+作者姓名+作品名称”命名的图片一张。
(二)报送时间及方式:
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6年9月21日前,将纸质版交至党委宣传部综合办公室(航天楼A606),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:xcb@guat.edu.cn。
(三)作品创作过程应可追溯。作者应录制作品创作过程视频(约2分钟)以备后期复核,创作视频以“姓名+作品题目”格式命名。凡进入评审复核阶段的作品,承办高校将逐一通知入围作者将创作过程视频报送至指定邮箱。逾期未报送或未按规定上传视频的,视作自动放弃入围资格。
八、评审安排
(一)本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和监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,计划评选入展作品280件;入选作品700件,根据各组别投稿数量和作品质量择优划定名额比例。对有作品入展(选)的作者颁发入展(选)荣誉证书,同时赠送作品集1册。
(二)评审工作坚持注重文字规范、凸显文化内涵,从严审查书写内容、文字正误以及篆法、草法等规范运用。自作诗文作品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,优先纳入入展和入选范围。
九、其他事项
(一)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。凡发现或被举报存在代笔、抄袭问题的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入展(选)资格。书写古代碑帖集字、集联,以及临摹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,视为临摹作品,不予入展(选)。
(二)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作品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、名誉权等争议纠纷。凡因作品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,由投稿作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
(三)凡自愿投稿参展,即视为认同并严格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要求。
(四)本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不收取任何报名、评审费用。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,主办单位拥有全部作品展览展示、编辑出版、宣传发行、典藏收藏的权利,不另付稿酬。
十、工作要求
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,认真做好作品资格审核和内容初审工作,严禁选送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政策导向的作品。
未尽事宜,请与宣传部联系。联系人及电话:吕佳,0773-2253016。
附件: 1.“园丁杯”广西教育系统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信息登记表
2.“园丁杯”广西教育系统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报送汇总表
党委宣传部
2026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