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航大讲坛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桂航大讲坛是面向全校师生,集科学性、前瞻性、亲和性、多元化、开放性为一体的文化素质类讲坛。
第二条 讲坛宗旨
1.以师生文化生活需求为导向,架设社会知名人士、学者专家、企业家、优秀杰出校友等与师生交流沟通的桥梁,活跃校园文化氛围,激发校园文化活力。
2.鼓励多种思维的碰撞,倡导全面辩证地畅谈时事政治、科普知识、文化知识及其他有利于开拓师生视野、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知识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三条 讲坛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讲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推进工作,讲坛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,副主任由党委宣传部长、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、工会副主席、学校团委书记、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担任,成员由各二级学院副书记担任,讲坛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宣传部。
第四条 办公室主要职责:
1.负责处理讲坛的日常工作。
2. 负责讲坛申请受理,制定年度计划和总结报告。
3. 负责制订讲坛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。
4. 负责“年度系列”讲座的组织工作和“主题系列”讲座的协调工作。
5. 负责制定每年度的宣传方案。
6. 负责建设讲坛专家资源库。
7. 负责讲坛的其他日常工作。
第三章 内 容
第五条“年度系列”讲座是由讲坛办公室力推的精品、高端讲座,每年年初确定本年度主题,原则上举办每年10场(次)以上。
第六条 “主题系列”讲座是由讲坛办公室主办,各部门单位协办的常态化讲座,讲座内容分为六大类:
1.学校专家教授专场(每年5-10场,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每年各承办一场,其他部门单位视需要承办)。
2.时事政治专场(每年5场,由宣传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)。
3.知名专家学者专场(每年10-15场,由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申请,由申请单位承办)。
4.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专场(每年5-10场,由学生工作部、校团委承办)
5.企业家专场(每年5-10场,由学生工作部承办)
6.校友专场(每年5-10场,由校友工作办公室承办)
第四章 经 费
第七条 讲坛经费主要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和学院财政下拨的形式筹集。经费主要用于“年度系列”、“主题系列”讲座的课酬,具体标准见附件。
第五章 组织与宣传推广
第八条 桂航大讲坛受众采用必听与选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非毕业班学生每学年必听一场讲座,方可取得形势政策课学分;毕业班学生必听一场企业家专场讲座或校友专场讲座,方可取得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的学分。全体教职员工及完成必听场次的学生,均可根据个人兴趣选听任何场次的讲座。
第九条 利用好校园媒体,从讲坛的策划、预告、报道、与观众互动等方面作全面宣传,多方位、多途径和多角度报道讲坛活动,并根据讲座情况邀请特色媒体进行专访和报道。
第十条 每年整合“年度系列”和“主题系列”所有讲座内容,制作成光盘或书籍刊物等宣传资料,向师生发放。
第六章 表彰奖励
第十一条 每年年终开展“桂航大讲坛·优秀承办单位”、 “桂航大讲坛·优秀组织者”的评选,并在每年进行总结表彰和奖励,奖励名额视年度讲坛开展情况确定,具体奖励参照《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奖励办法(试行)》(桂航人〔2017〕16号文件执行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20日起执行,原办法即行废止。